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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零六章RM粉絲見面會(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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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零六章 RM粉絲見面會(中)

第四百零六章rm粉絲見面會(中)

金秀英沈默的坐在首席上已經許久,對於面前這些,或許在旁人眼中,有著不俗身份地位的各部門高管們,在她的美眸裏,就像是小醜般令人發笑。

看著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,互相指責,每每都是引經據典,把自己描繪成為了集團不惜一切,而把對手比喻成自私自利的小人,就差上演全武行的行徑,金秀英只覺得像是一出低俗的狗血劇。

現在的高管中分成兩派。以公關、財務、綜藝節目為主的一派,認同加強rm,以形成拳頭節目的意見。他們的根據是,最近幾天以來,原本對於skcd旗下的節目沒有絲毫興趣的大集團,例如三星集團,現代集團等數一數二的大集團,也開始轉變口風。雖然還沒有實際的報價,但公關部門認為,這只不過是時間問題。

而以電視版塊、藝人人力資源為主的一派,則更趨向於展開新的節目。他們的根據則是,rm的模式已經被限定,隨著播放周期越長,觀眾們的新鮮感越少,慢慢只會導致節目收視率不斷下降。現在所謂的瘋狂提升,也不過是暫時的現象罷了。

而其它例如新聞、體育等板塊的高管們,則保持沈默,因為不管怎麽變,對他們的影響都不會很大。

看著爭論已經有近兩小時,金秀英的黛眉微微皺起,用眼神示意自己身旁坐著像是泥塑般的一名中年董事。

“咳咳……”那名董事終於像是回過神來,幹咳兩聲之後說道:“你們難道就沒想過,不管是新節目,還是重振舊節目,需要的都是人嗎?”

爭論中的高管們一楞。他們哪裏是沒有想過這些,只不過是故意忽略罷了。在他們眼中,先爭奪到集團的資源,至於之後這些資源怎麽分配,還不是坐鎮一方的各位高管們說了算?

那名中年管事,像是十分睿智,扶了扶金絲框邊的眼鏡,淡然說道:“認真分析一下《飛奔吧兄弟》這個節目,事實上完全覆制了我們旗下的rm。撇開其中的嘉賓不說,其節目內容甚至比不上我們的rm。然而,為什麽他們可以在華夏一炮而紅?你可以說,是因為華夏綜藝娛樂的匱乏,但你也不得不承認,他們所聘請的嘉賓才是成功最主要的因素。比如鄧朝,他本身就是傑出的電影電視演員,自身有很強的人氣為基礎,加上控場的能力,因此才能把平淡的環節也變得更有趣。再比如說劉伊飛,她在華夏擁有國民級的龐大粉絲團,只要是她存在的節目,本身就會受到很強的關註。最後,也是最重要的趙永齊。你們可以去看看他們的每期節目,不管是實際破解謎題,又或者各種近乎危險的動作,每每會在節目中給人帶來耳目一新的感覺。就像是普通人為什麽喜歡看動作片,為什麽喜歡看懸疑片?動作片會給人帶來極大的感觀刺激,而懸疑片則會讓觀眾在觀看的同時去思考!”

說到這裏,中年董事微微一頓,隨即說道:“而趙永齊和《飛奔吧兄弟》幾乎將兩者結合起來,讓觀眾們一邊在笑,一邊在思考,一邊又感受到節目的刺激,這才是他們成功的獨到之處。換句話說,不管是新節目也好,還是重振舊節目,如果我們找不到類似或者更優秀的藝人,都是一紙空談。”

很明顯,不管是為了自己的利益,還是其他什麽,在座的高管沒有一個是傻瓜。只要此刻他們的眼睛不瞎,就已經看懂了金秀英臉上讚同的神色。

此刻,原本像是吵吵囔囔菜市場般的會議室,落針可聞,就連呼吸聲也被盡量放輕。聰明的高管們已經知道,氣場強大的女總裁已經失去了耐心,現在是她乾綱獨斷的時刻了。

像是在思考什麽,金秀英低垂眼簾,修長的手指微微敲擊著桌面,幾分鐘之後才見她擡起螓首,一雙仿佛帶著閃電的美眸,橫向掃視周遭所有人,直到給他們莫大的壓力,這才緩緩開口說道:“一個傑出的藝人,甚至可以讓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,一躍成為業內聞名的大企業。這不是什麽天方夜譚,我相信各位也都了解。對於藝人們的培養,我們旗下有專業的機構,但是……人才並不是那麽容易發掘。”

說到這裏,她像是在組織思路,隨即說道:“趙永齊在華夏取得的成功,完全可以在我國覆制。從最初和zj電視臺合作,隨後我們曾經在有限的範圍內,給他許多宣傳攻勢。這也是為什麽,他如今在我國也能夠吸引到大量人氣的原因之一。當然,他本身的才華才是最重要的因素。既然現在我們找不到更好的人才,為什麽不利用現有的資源,來一次造星呢?讓趙永齊成為我們旗下的一支標桿,難道不是一個非常好的解決辦法嗎?”

“總裁閣下,我個人讚同您的意思。”某位高管想了想之後說道:“但是,趙永齊畢竟是華夏人,如果我們在他身上過多的投資,而最終他選擇回華夏發展,那麽我們的損失……”

金秀英雙目放光,盯著那名高管說道:“為什麽一定要拘泥是在華夏還是我國呢?首先,你需要註意,趙永齊是個自由藝人,除去與zj電視臺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之外,他並不隸屬任何娛樂公司。其次,如果有必要,為什麽我們不將節目的舞臺搬到華夏去呢?如果有可能,我們更可以趁機打開華夏市場的大門,一旦成功……”

像是給所有人思考的時間,金秀英停頓片刻後才繼續說道:“只要我們能夠和他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,繼續和zj電視臺合作,那麽我們邀請他參加節目,甚至是將來將他網羅到旗下,也完全有可能不是嗎?就算退一步,最終我們和他不在合作,那麽只要我們在和他合作的期間,取得的收益高於對他的投資,那麽我們最終也沒有虧損任何東西,難道不是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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